关于高文

高文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性、合伙制、公司化律师事务所。

行业领域

高文凭借20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和不断创新的执业能力,业务覆盖中国主要行业领域,能够提供高效率、高质量、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专业团队

高文凝聚了300余名毕业于国内外名校,经验丰富,在各自执业领域拥有较高知名度的领军人物。

文化建设

高文始终以“勤勉敬业、优质高效、诚实信用,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实现客户的合法权益”为执业宗旨,孜孜秉承着“高屋建瓴”、“经纬天地”的执业理念。

新闻资讯
2026年1月29日下午,高文文娱法系列沙龙第3期在高文文贤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期沙龙以“从创意到合规:游戏生态演进与法律边界探索”为主题,汇聚了来自法律、游戏开发、文艺创作及互联网等领域的专家学者与行业代表,围绕游戏产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法律挑战与合规实践展开深入交流。
文化建设
2026年2月9日,高文党总支召开2025年度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大会,授予王海燕、王晨、司碧莹、任燕芳、江本伟、杜淼、杨柳、罗贝、姜辰、曹玲柱、戢羽 11位同志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个人简介

程绍飞律师,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具军事与法律复合背景,获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导弹学院(现空军工程大学)军事学学士学位,曾任空军某部工程师。1993年转型法律领域后,先后取得东北师范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并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毕业,形成跨学科知识体系。曾任辽宁省高院法官11年,主理重大疑难案件,深谙司法实务;任沈阳大学法律系主任期间,凭借系统且前沿的法律理论和深厚的法律素养,为立法机关提供专业建议,推动理论与实践融合。


程绍飞律师2003年执业以来,先后任北京市昊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曲和直律师事务所主任,始终专注重大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行政争议及仲裁领域,主办的经典案例包括:代理桂林市曙光房地产开发公司大亚湾公司合同纠纷,通过最高院提审,成功推翻生效十年的错误判决;助力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并实现全额回款2亿元人民币;为公安部红通归国人员张某进行无罪辩护获不起诉决定(全国同类案件不足5例)。另代理浙江昆仑建设、北大荒物流等企业多起案件,推动最高院及省高院改判;通过宝能项目、沈阳荷兰村破产重整等专项,累计为金融机构回收现金逾二十亿元。


程绍飞律师还兼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及桂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大连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入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专家库,曾出版《交通肇事案件适用刑事和解探析》《精神权及精神损害赔偿》等实务著作。其团队承办的"最高院院长发现程序纠错案"获LegalOne超卓评级,荣登《商法》2024年度杰出交易大奖;程绍飞律师个人荣膺律新社"2024争议解决品牌之星:实力律师"称号,荣登名律堂2025年中国法律先锋榜:争议解决大律师(诉讼)榜单,以军人的严谨作风与复合型专业能力持续领跑法律实务前沿。

代表业绩

  • 程绍飞律师在桂林市曙光房地产开发公司大亚湾公司与惠州市奥得利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作为被执行人桂林市曙光房地产开发公司大亚湾公司的代理人参加了该案的执行异议、复议等程序。最终最高人民法院通过院长发现程序依法提审了本案。使这样一件判决已生效10年,且执行程序也已10年的错案得到了根本性纠正;
  • 程绍飞律师担任公安部红通人员张某辩护人。在张某潜逃国外十余年、经人介绍与其取得联系后,程绍飞律师依法接受委托,积极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同时劝说张某回国。经多方努力张某主动归国自首,案件移交区检察院后,程绍飞律师在听证会上依法展开辩护,最终区检察院作出了对张某的不起诉决定书。受害人及公安机关不服区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遂向市检察院申请复议,最终市检察院维持了不起诉决定。据区检察院主办检察官介绍,公安部红色通缉令归国人员被不予起诉的全国范围内不超过5件;
  • 程绍飞律师担任涉嫌盗窃罪的被告人梅某的辩护人。在一审、二审均认定梅某有罪并判处其十年有期徒刑,且梅某已被实际羁押五年的情况下,经程绍飞律师代理申诉,法院最终改判梅某无罪,并依法向其支付了国家赔偿;
  • 程绍飞律师担任涉嫌合同诈骗罪的被告人曹某的辩护人。在中院一审认定曹某有罪并判处其十余年有期徒刑后,曹某委托程绍飞律师为其二审提供辩护,经程绍飞律师辩护,高院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最终中院改判无罪并予以释放;
  • 程绍飞律师在浙江昆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某省文化与旅游厅、某省文化厅机关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中担任上诉人浙江昆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代理人。该案本金4000余万元,二审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在一审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某省文化与旅游厅、某省文化厅机关服务中心不承担责任的情况下,经过代理二审诉讼,最高人民法院终审支持了上诉人浙江昆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改判某省文化与旅游厅、某省文化厅机关服务中心承担连带责任,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圆满完成了代理目标;
  • 程绍飞律师代理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的"本溪华厦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在该案件已经停摆4年,基本成为"死案"的情况下,经过程绍飞律师的努力,最终使上级法院对本案依法提级执行,同时由上级法院排除干扰,直接下达追缴裁定,使该案起死回生;
  • 程绍飞律师代理的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农颖泰林州生物科园有限公司融资租赁项目",经过历时三年的代理,最终促成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案外人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帮助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一次性全额收回2亿元现金,圆满完成了代理目标;
  • 程绍飞律师代理了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宝能项目",案涉标的金额12亿元,已取得生效法律文书;
  • 程绍飞律师代理的原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现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沈阳荷兰村破产项目",使长城沈阳办事处获得现金回款高达4.6亿元;
  • 程绍飞律师代理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的"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债权清收项目",经过程绍飞律师的努力,该案在诉讼阶段就使长城沈阳办事处获得了一次性现金回款9205万元,实现了代理目标,圆满完成了代理任务。

学术著作

  • 《交通肇事案件适用刑事和解探析》(《理论界》,2007年.03期);
  • 《精神权及精神损害赔偿》(《理论界》,2005年.07期);
  • 《试论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几个问题》(《理论界》,2005年.01期)。

社会职务

  • 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 桂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 大连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 鲁迅文化基金会(沈阳办事处)秘书长。

教育背景

  •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导弹学院(现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工程大学),军事学学士;
  • 东北师范大学,法学学士;
  • 北京大学,法律硕士;
  •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毕业。

荣誉奖项

  • 荣获LegalOne Merits(超卓)评级;
  • 荣获《商法》2024 年度杰出交易大奖;
  • 荣膺律新社“2024 争议解决品牌之星:实力律师”称号;
  • 荣登名律堂2025 年中国法律先锋榜:争议解决大律师(诉讼)榜单;
  • 荣获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卓越价值创造奖”。

国内有影响力的优秀律师,提供全方位、多领域、高质量的专业法律服务,始终不负所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