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某房地产公司与杨某、某物业公司民间借贷担保纠纷一案,判决房地产公司承担2800多万元担保债务。该房地产公司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裁定驳回,后提起检察监督申请,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支持。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审查和检察院监督程序,程序基本用尽。
现法院已强制冻结该房地产公司银行账户并查封房产100多套以执行案涉2800多万元的担保债务,致使该房地产公司资金周转不能经营陷入困境。
办案过程
该房地产公司找到高文郑州办公室寻求救济,高文郑州办公室通过阅卷、比对证据、分析裁判思路、检索判例后,认为该案仍有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查抗诉的可能,遂联合高文合肥办公室一起多次研讨,一致认为案涉担保未经该房地产公司股东会决议授权应属无效,判决该房地产公司承担2800多万元担保责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两地办公室确定好代理方案后,决定共同接受该房地产公司委托,向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提起检察监督复查申请。
在高文合肥办公室王艳、实习律师王冰洁和高文郑州办公室肖正海、高振杰、陈波、吴哲律师组成的专业团队的共同努力下,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6月1日作出《通知书》决定受理复查该案件。2023年8月21日作出《复查决定书》,决定撤销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决定正式以民事抗诉书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案件焦点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系在经过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情况下,再向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复查监督申请。高文两地办公室接受委托时,新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已经施行。
幸运的是,该新规则明确对检察机关不依法受理监督申请的,当事人享有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救济途径;但高文两地办公室接受委托时,距离新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复查监督一年期限届满不到一周的时间。如若过此期限,该房地产公司将丧失复查监督申请的权利。
在如此短的期限内,高文两地办公室律师团队齐心协力,团队人员多次沟通案情、商讨方案,精心准备复查监督申请材料,在最后时刻成功提交给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认同该案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并最终决定提起抗诉,为案件的实质性进展取得巨大成功。
结语
客户对高文律师团队的专业水平与办案能力表示了极大的认可,为高文合肥办公室和高文郑州办公室律师团队取得的案件进展点赞。
本案系两地办公室在及时利用2021年8月1日实施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新规定的检察监督复查权利基础上,为当事人在抗诉无果后又争取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复查监督成功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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