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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2
商标在菲律宾的获取和保护--东南亚和中东知识产权发展报告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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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为保障我国企业高质量出海,使企业深入了解东南亚、中东知识产权政策及制度,高文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4月特推出《东南亚和中东知识产权发展报告2024》(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在体例上分为“东南亚篇”和“中东篇”两大部分,每部分分别以国别为分类标准,具体介绍每个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并着重对商标、专利、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权利在该国的获取和保护进行详细介绍。现将报告内容以专题的形式进行连载,以飨读者。


本章将分享由高文律师事务所顾问张莹律师撰写的商标在菲律宾的获取和保护。


二、商标


(一)获权


1.菲律宾商标申请情况


在2022年的各类知识产权申请之中,商标申请的占比是最高的,达到了41235件,同比增长了4%。其中,有61%的申请(25253件)是由居民提交的,而另外39%的申请(15982件)则是由非居民提交的。大部分的商标申请涉及制药、保健和化妆品(占比18.4%),其次是农产品与服务(占比16.6%)以及科学研究、信息和通信技术(占比14.9%)[1]。商标国际注册也越来越受到关注。自菲律宾在2012年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之后,一直到2020年,通过上述国际申请体系完成的居民注册共有399件。其中,大中型实体注册商标245件(占比61%)。[2]


2.菲律宾商标申请流程


菲律宾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负责管理商标注册事务,官方语言为英语、菲律宾语。商标专用权需要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商标注册证书有效期为10年,自商标注册之日起计算,10年后必须续费,否则商标权利将失效。


(1)申请方式


菲律宾是《巴黎公约》《WIPO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故商标注册可通过“单国注册”或“马德里国际注册”方式办理。在此主要探讨通过菲律宾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的情形。


(2)申请资格


如果以个人名义申请菲律宾商标,则需要提交该个人的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如果以企业申请,则提交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


(3)所需材料


若申请人不在菲律宾居住,须委托本国专门的代理人办理。商标申请所需的基本材料为:①商标图样;②具体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③申请人名义及地址;④若声明优先权的,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对应的英语翻译件,翻译件还须经该国有翻译资质的专业译员签字确认;⑤委托书。


(4)申请流程


①商标查询


申请注册的菲律宾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申请商标注册前,申请人可以考虑对申请商标进行检索,是否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已经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申请、注册。


②商标申请


若检索结果显示没有他人在先在相同或近似商标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存在,申请人可向菲律宾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商标申请。


③商标审查


菲律宾商标局在收到菲律宾商标注册申请后5个工作日左右,会对商标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定所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齐备,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具备显著性,是否违反商标法有关禁用条款的规定。为加速商标审查进程,商标申请人可以向商标局要求开展优先审查。如果经审查申请不符合注册规定,菲律宾商标申请会被驳回。如果申请人对菲律宾商标局做出的裁定不服,可向菲律宾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④商标公告


如果实质审核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公示期间为3个月左右,以接受有关方面的异议。


⑤商标异议


任何利益相关人或在先权利人均可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理由主要有:(1)与在先商标冲突;(2)商标缺乏显著性;(3)商标具有不良影响;(4)恶意注册;(5)与在先其他权利冲突,如:商号权、外观设计、版权、人名等。公告期内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可获准注册并颁发注册证。


⑥发出申请批准


若在公报刊登时期内未有接获任何的反对,有关菲律宾商标局将会在发出允许通知后的3个月内批准有关申请。[3]


(5)费用与补贴


在菲律宾,大型企业与小公司所需要缴纳的商标注册费用是不同的。大型企业需要为每一类商标支付2160菲律宾比索的申请费用,而小公司只需要缴纳1080比索。大型企业与小公司要求开展优先审查的费用分别为5200比索和2600比索,要求提供各种证明的费用分别为1000比索和500比索,而续展注册商标的费用则分别是5500比索和2750比索。[4]


为鼓励中小微企业积极开展商标注册,菲律宾知识产权局推出了主题为“胡安娜做标记”(Juana Make a Mark)和“全世界的胡安(Juan for the World)”的项目。菲律宾知识产权局将会为参加此项目的企业提供全程的帮助,并为其免除掉2618菲律宾比索的费用。同时,来自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也会为企业支付一些基本的费用,其中彩色商标的费用为大约5万菲律宾比索,黑白商标的费用为大约3.6万菲律宾比索。不过,获准参加上述项目的中小微企业必须愿意主动承担起注册程序中的一些额外费用,诸如附加费用(大约5496菲律宾比索)、补充费用(5496菲律宾比索)、个别费用(从1.3万菲律宾比索到3万菲律宾比索不等,取决于申请人选择的国家或地区),以及在异议程序中按照法律为外国申请聘请商标代理人的费用。[5]


(6)注意事项


根据菲律宾相关制度规定,商标持有人须及时提交使用证据(即提交《商标实际使用声明书》,Declaration of Actual Use, DAU)以维持商标效力。逾期未递交,该商标将失去效力。商标持有人必须按照以下规定向菲律宾知识产权局提交《商标实际使用声明书》以及使用证明:


①在自提交商标申请之日起的3年内提交;

②在自商标注册满5年起的1年内或自商标注册续展满5年起的1年内提交;

③自商标注册续展日起的1年内提交(此要求适用于自2017年1月1日起需续展的所有商标,而无需考虑提交续展请求的日期)。


针对在自提交商标申请之日起的3年内提交《商标实际使用声明书》的情况,商标申请人可提出延期6个月提交的请求,但前提条件是商标申请人应在商标申请日起3年内提出该申请并支付相关费用。


然而,如果商标持有人有无法使用商标的正当理由,那么其可向菲律宾知识产权局提交商标《未使用声明书》。商标的未使用仅适用于以下情况:


①另一个政府机构要求注册商标持有人不得使用其商标;

②法院颁布了限制令或禁令,菲律宾知识产权局或其他准司法机构阻止商标持有人使用其商标;

③商标涉及异议或撤销案件。[6]


3.菲律宾地理标志有关立法


2023年6月,菲律宾知识产权局批准了吉马拉斯芒果(Guimaras mangoes)的地理标志申请。这是菲律宾第一件完成注册的地理标志,为种植吉马拉斯芒果的农民带来了“最甜蜜”的果实。考虑到地理标志侵权问题,菲律宾国会将起草《地理标志条例》,为地理标志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制度保护。条例会为符合地理标志保护标准的本土产品提供一个单独的注册系统。同时,拟议中的法案也符合菲律宾知识产权局要让菲律宾加入的《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里斯本协定日内瓦文本》(《日内瓦文本》)。《日内瓦文本》提供了一个简化的地理标志国际注册途径,可以帮助申请人在70多个缔约成员国的潜在市场上注册推广其产品。[7]


(二)保护


1.确权阶段


若商标在菲律宾被抢注,相关权利人可以根据《知识产权法典》相关规定提出异议、无效宣告或不使用撤销。


(1)异议


被抢注商标还在异议期内的,被抢注人可以在公告刊登之日起30天内向菲律宾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局提出异议。异议主要程序如下:


①异议人向菲律宾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局提交异议申请,陈述异议理由和事实,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异议陈述函、证据材料、证明人签证证明书和委托书均需要办理认证。


②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局经审查后认为符合形式要件,则会正式受理该异议,同时为该案指定一名听证官并通知被异议人进行异议答辩。


③被异议人自收到异议答辩通知之日起30天内需进行答辩。异议答辩书、证据材料需要办理认证。若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异议答辩,则官方会根据异议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裁定。


④菲律宾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局根据案情会组织双方参加调解会议,确认双方是否有意向将争议提交仲裁。若双方不选择仲裁,则案件将进入听证程序。


⑤听证官会要求双方出席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的目的是通过规定、说明和简化问题的方式促进案件的裁决。任何一方未出席预备会议,则视为放弃提交意见书的权利。


⑥预备会议结束后,听证官会发布命令,要求双方自命令发布日起10天内提交各自的意见书。意见书仅限于异议及答辩中涉及的事项、证据材料及预备会议中确定的事项,不允许提出新的事项。


⑦听证官会同法律事务局处长根据双方提交的文件进行裁定。菲律宾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局对和解协议的批准视为对案件的裁定。


⑧任何一方对异议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30天内向菲律宾知识产权局提出复审。


(2)无效宣告


可以提出商标无效的主要理由有:商标注册属于恶意抢注或与知识产权法相违背;已注册商标与在先持有人商标近似,容易引起消费者混淆等。如果无效宣告是基于在先商标权益,需要在注册日期起5年内申请。无效案件中,不涉及任何赔偿及费用问题。双方如有意向,可以在菲律宾知识产权局调解办公室进行协商。


(3)不使用撤销


抢注商标注册后连续3年未使用的,被抢注人可以对其申请撤销。


2.侵权阶段


若发现假冒、仿冒商标的侵权行为,相关权利人可以采取行政调解、法院诉讼、边境措施等维护合法权益。


(1)行政调解


菲律宾知识产权局的法律事务局有索赔金额低于20万比索的商品侵权案件的初审管辖权。争议双方可以提出行政调解,若调解后双方同意签署协议,则该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2)法院诉讼


对于其他商标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则由独立设立的专门商事法庭管辖。损害赔偿金额应为原告本应获得的合理利润,或者被告实际从侵权中取得的利润。如果上述金额无法合理确定,则法院可以根据被告的销售总额或与该商标价值进行法定合理赔偿。如果被告具有欺骗的恶意,则法院可酌情双倍赔偿。在注册商标的任何诉讼中,法院可以确定注册权,判决全部或部分注册有效。


菲律宾最高法院发布的《知识产权案件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为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及其他权利的司法保护提供了新的支持。《规则》适用于最高法院指定的全国区域审判法院中的特别商业法院,授权奎松市、马尼拉、马卡迪和帕西格等市的特别法院发布全国有效的搜查令和扣押令,其他司法辖区的特别法院发布适用于各自的管辖区的命令。《规则》在不耽搁案件审理的同时能够以更方便的方式发布授权令,有助于法院更有效、更迅速地采取措施制止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提高打击假冒商品生产和销售的工作效率。[8]


(3)边境措施


菲律宾海关总署(Bureau of Customs, BOC)受理知识产权相关货品备案申请,但目前菲律宾海关法规仅对进口商品有此规范。备案有效期为2年。商标权人如有正当理由怀疑仿冒品、盗版商品将进口至菲律宾,可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发布对该商品的扣留命令。[9]


(4)行政保护


在行政执法方面,菲律宾知识产权局推出了一个全新的集中式数据库平台以综合利用各项执法数据。该数字数据平台提供了一个可用来适当收集、存储和管理信息的系统,包括:有关所收到投诉的记录;提出申请以及已经送达的搜查令;扣押记录;警示命令;司法部已经审查过或者正处于待决状态的案件;正在等待法院审判或者已经作出判决的案件;以及其他的执法数据。借助该平台,菲律宾国家知识产权委员会(NCIPR)可以加快打击假冒和盗版行为的工作,并通过数据分析找出知识产权侵权活动的作案模式、潜在的线索以及新出现的热点,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执法效率。[10]


为应对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侵权问题,拟修订的菲律宾《履行执法职能和行使巡视权力的细则与条例》将授权菲律宾知识产权局执法办公室可以“在任何其他办公室、审判庭、准司法机关或者负责处理相同争议的法院接手案件之前,针对借助电子、数码或者网络方式来向公众销售、要约销售、发行、交易、展示、传输、传播假冒和山寨商品的行为采取执法行动”。在收到针对假冒或者山寨行为提起的行政申诉之后,执法办公室将可以开出一份警示函或者合规法令来对那些出售假冒商品的平台进行清理。如果执法办公室根据行政申诉而发出的法令未得到执行或者遇到了阻力,那么该执法办公室将可以向当地的政府部门或者菲律宾贸易与工业部提起诉讼,以撤销掉侵权卖家的商业许可证。[11]


3.政策支持


除上述措施之外,菲律宾还提供了一系列政策以加强商标保护。为遏制电子商务平台假冒与盗版商品的传播与销售势头,为消费者和品牌所有人建立起一个安全健康的电子商务环境,菲律宾知识产权局与相关公司签订电子商务谅解备忘录,包括培生教育南亚私人有限公司(Pearson Education South Asia Pte)、品牌护盾(BrandShield)、彪马(PUMA)、宝洁(P&G)、富邑葡萄酒集团(Treasury Wine Estates)、霍尼韦尔(Honeywell)、约瑟菲娜制造公司(Josefina Manufacturing, Inc.)、药物安全研究所(PSI),以及赛诺菲(Sanofi)等公司签署了上述备忘录。成员数量还在逐年增加。


基于这份谅解备忘录建立的移除机制,各成员之间可以开展密切的合作,并就潜在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向平台发出通知。一旦涉及在线侵权的投诉得到了证明和核实,可以要求电子商务在线平台立即移除清单所列假冒产品,从而以一种更加高效的方式来删除那些用来销售假冒产品或传播盗版内容的网络帖子。[12]


参考文献:

[1]《菲律宾知识产权局受理申请的总量创新高》,载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http://ipr.mofcom.gov.cn/article/gjxw/gbhj/dm/flb/202304/1977856.html。

[2]《菲律宾知识产权局推出商标项目以帮助中小微企业走向全球》,载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http://ipr.mofcom.gov.cn/article/gjxw/gbhj/dm/flb/202110/1965601.html。

[3] 柏斯特国际知识产权:《一篇文章带你了解商标注册:菲律宾》,载微信公众号“柏斯特国际知识产权”,2023年10月2日。

[4] 《东南亚诸国的商标注册费用》,载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http://ipr.mofcom.gov.cn/article/gjxw/gfgd/201905/1936618.html。

[5] 《菲律宾知识产权局推出商标项目以帮助中小微企业走向全球》,载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http://ipr.mofcom.gov.cn/article/gjxw/gbhj/dm/flb/202110/1965601.html。

[6] 《如何对已注册的菲律宾商标进行维护》,载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http://ipr.mofcom.gov.cn/article/gjxw/gbhj/dm/flb/201903/1934189.html。

[7]《吉马拉斯芒果成为菲律宾的第一件地理标志》,载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http://ipr.mofcom.gov.cn/article/gjxw/gbhj/dm/flb/202306/1978933.html。

[8]《菲律宾最高院发布知识产权案件议事规则》,载法律快车,https://www.lawtime.cn/info/zscq/zscqjfxw/20111027114306.html。

[9] 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菲律宾商标制度及维权指南》,载微信公众号“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2年5月13日。

[10]《菲律宾知识产权局推出新的案件追踪系统,以简化执法监管和协调工作》,载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http://ipr.mofcom.gov.cn/article/gjxw/gbhj/dm/flb/202401/1983796.html。

[11]《菲律宾尝试调整执法细则以打击网络假冒和抄袭行为》,载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http://ipr.mofcom.gov.cn/article/gjxw/gbhj/dm/flb/202007/1952938.html。

[12]《菲律宾知识产权局继续扩大电子商务谅解备忘录的成员数量》,载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http://ipr.mofcom.gov.cn/article/gjxw/gbhj/dm/flb/202306/1978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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