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为保障我国企业高质量出海,使企业深入了解东南亚、中东知识产权政策及制度,高文律师事务所特推出《东南亚和中东知识产权发展报告2024》(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在体例上分为“东南亚篇”和“中东篇”两大部分,每部分分别以国别为分类标准,具体介绍每个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并着重对商标、专利、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权利在该国的获取和保护进行详细介绍。现将报告内容以专题的形式进行连载,以飨读者。
本章将介绍由高文律师事务所李爽律师撰写的东南亚篇--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在越南的获取与保护和越南的知识产权纠纷观察。
四、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一)获权
1.越南著作权获权制度
越南现行著作权及邻接权保护制度相关法律为《民法典》和《知识产权法》。越南的著作权保护主体为受著作权保护作品的作者和著作权的合法所有者。具体包括:越南的组织和个人;作品首次在越南发表但尚未在其他任何国家发表其作品的外国组织和个人;作品在其他国家首次发表之日起30天内在越南发表的外国组织和个人;以及其作品根据越南加入的国际条约在越南受保护的外国组织和个人。邻接权保护主体包括表演者、表演所有者、音像制作者以及广播组织。
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应属于以下类别的任何一项的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
(一)文学和科学作品,教科书,教材,以及以书面文字或其他文字表示的其他作品;
(二)讲座、演讲和其他演说;
(三)新闻作品;
(四)音乐作品;
(五)戏剧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通过类似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美术作品和实用艺术作品;
(八)摄影作品;
(九)建筑工程;
(十)草图、平面图、与地形或科学作品相关的地图和图纸;
(十一)民俗和民间艺术作品;
(十二)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
(十三)演绎作品。
越南文化体育和旅游部(Ministry of Culture,Sports and Tourism)下属的国家版权局(Copyright Office of Vietnam)主管著作权及邻接权登记等事务。和我国一样,根据越南知识产权法,著作权及邻接权的登记实行自愿登记原则,这并非获权的法定义务但是仍然建议在越南版权局进行登记。从提交日至授予著作权登记证书一般需要几周,著作权登记证书和/或登记信息公布于http://www.cov.gov.vn/,支持越南语查询。在发生争议或侵权时,登记的事实能够为著作权所有人提供权属初步证据。这一初步证据符合主管当局受理案件的要求,且不须登记著作权持有人严格证明其对作品享有权利,相关的举证责任将转移至被控侵权人。此外,著作权登记信息和登记证书可用于商业目的,如用于广告,以便帮助作者和著作权人将其创作进行商业化利用。
2022年修订后的《知识产权法》对版权和相关权利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
(1)更加明确规定著作权及邻接权转让时有关作者、著作权所有人及表演者等邻接权保护主体的权利。具体来讲,新修订知识产权法允许以协议方式约定特定人身权的转移,即署名权、修改权,以更好解决如计算机程序等作品类型的修改、重命名、升级等需要。
(2)允许通过在线网站进行登记,更加便利著作权及邻接权登记流程。
(3)在著作权所有人与社会之间保证一种平衡,即新修订知识产权法将某些情形认为是不构成对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如涉嫌侵权人被认为是无行为能力人,明确界定著作权及邻接权的权利范围和界限,以保证著作权所有人、有关管理机构、使用利用作品的个人以及欣赏作品的公众之间达成一种利益和谐的平衡。
2023年4月26日,越南政府颁布了越南有史以来篇幅最长的《版权法令》,即第17/2023/ND-CP号法令,该法令对2022年修订后的《知识产权法》中关于版权和相关权利的若干条款进行了详细说明并规定了实施措施。该《版权法令》共包括7个章节,其中有116个条款,涵盖了修订后的《知识产权法》下的多个议题,如不同类型作品或专有使用权的定义、版权登记、版权例外和限制、集体管理组织(CMO)和版权维权等。该法令还附有一个附件,包括在监管程序中使用的表格和模板。自颁布之日起立即生效,没有宽限期[2]。该《版权法令》取代了一些现有的版权法规,尤其是先前的版权法令,即第22/2018/ND-CP号法令。以下是《版权法令》中的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3]:
(1)版权保护的作品的最新定义
《版权法令》提供了可受版权制度保护的客体清单,例如文学和科学作品、讲座、演讲、新闻作品、音乐作品、电影作品等。
(2)关于“衍生作品”的说明
《版权法令》引入了关于衍生作品的新定义,其中涵盖了基于一部或多部现有作品创作的作品。该法令还对每种形式的衍生作品提供了详细的定义,包括翻译、改编、汇编、注释、选编、修改和转换。
(3)共同作者和共同所有人
版权的共同作者和共同所有人可以自由地就其作品权利的行使达成一致。版权的共同作者和共同所有人不得反对以通常的方式或为了共同利益而对作品进行开发和使用的许可。版权的共同所有人可以放弃出版作品的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放弃的权利将会自动转让给其他共同所有人。
(4)版权侵权的例外情况
作品的复制仅限于为科学研究的个人目的以及与研究相关或非商业性质的使用,如果是使用复制设备制作了作品的完整副本,则不适用例外情况。
(5)版权和相关权利的侵权判定
《版权法令》为确定版权和相关权利(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的侵权行为提供了详细的说明和指南。
《版权法令》对物质损失(包括财产、收入、利润、商业机会的损失以及防止和补偿损害的合理费用)和精神损失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用于计算版权和相关权利侵权造成的损害。
(6)中介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和安全港制度
为了对《知识产权法》修正案第198b条规定的安全港制度提供进一步的指导和明确性,《版权法令》对中介服务提供商进行了广泛的定义,将其定义为仅提供通道、缓存或按需数字信息内容存储(托管)服务的企业。《版权法令》进一步提供了一份被视为中介服务提供商的企业的非详尽名单,其中包括云存储服务提供商、社交网络服务提供商和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
2023年底,我国国家版权局与越南文化体育旅游部签署版权及相关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标志着中越版权与相关权领域合作的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根据该备忘录,我国国家版权局与越南文化体育旅游部将加强合作,定期交换版权及相关权领域法律和技术信息,鼓励两国版权管理公职人员和专业从业人员通过互访和培训等形式进行交流,并促进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间的合作。双方可根据备忘录联合制定并执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具体活动,充分发挥该备忘录的作用[4]。
2.越南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
越南农业农村发展部下属的植物品种保护办公室负责植物多样性保护。越南在2006年便已加入《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UPOV),是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成员(东南亚11国中只有越南、新加坡加入UPOV),并且在越南受保护的植物品种种类较为多样化,不仅有主粮作物,还有花卉和观赏植物、蔬菜作物等。为了确保某种植物在越南能有稳定的出口市场保护,确保品种使用费,并获得通过转让种植技术获得额外利润,外国投资者通常会在越南注册植物品种保护权。根据对越南2007年至2015年期间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申请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外国申请人占全部申请量的35%左右,并且主要在花卉、玉米、蔬菜领域申请保护。[5]
根据之前越南《知识产权法》的规定,植物新品种权的客体包括繁殖和收获材料(reproductive and harvested materials)。2022新修订越南《知识产权法》则将该范围扩大到“从植物品种的收获材料中加工的产品”。[6]
(二)保护
在越南发现著作权、邻接权及植物新品种保护侵权行为时,权利人所采取的救济措施与前述商标专利权利人的救济措施类似,此处不再赘述。需要注意的是,目前越南虽然允许将技术及工艺进行著作权保护,但是由于知识产权法规定内容尚不明确,对于此类著作权侵权认定仍然存在困难,著作权所有人在举证时存在一定压力,并且知识产权法也并未将对侵权设备的广告和推销视为侵权行为。[7]
五、纠纷观察
对于知识产权诉讼纠纷案件,由于现今为止越南没有一个官方机构负责收集、整合、编纂知识产权案件或有关统计数据。有职权处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越南各级法院、市场监管机构、海关、警察及人民委员会等都各自打造自己的数据库,导致越南难以全面而可靠地提供知识产权诉讼纠纷案件年度信息。根据越南科学技术部统计数据,在2006年至2016年间,越南全国内的市场监管机构对179,857件有关假冒商品及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进行了行政处罚。
并且在2012年至2015年间仅177件侵权案件被诉诸法院处理,其中55件案件进行了审判,包括12件刑事案件[8]。并且,根据《2020越南知识产权报告》,越南各个执法机构在2020年共受理了2,457个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其中2,455件是商标侵权案件,同年,各个执法机构处置了20万件侵权产品,并对侵权人处以了21,533,347,000越南盾(约95万美元)的罚款。这一数据是2015年的两倍,这说明越南的知识产权执法部门也在以自己的速度增加执法力量、提升执法能力和更积极地彰显执法结果[9]。上述事实也表明,在越南的知识产权维权仍以行政制裁为主要方式。
并且,前述知识产权案件中,专利侵权案件所占比例很小,与专利权相关的侵权诉讼每年不到10件,这是因为越南在2010年之前,实际技术水平相对较低,高科技活动并不活跃,所以在专利或技术领域发生冲突的可能性非常低,随着外国高科技公司对越南的投资以及以质量和技术为重点的经济发展趋势,专利申请数量、专利授权数量逐年增加,今后专利侵权案件可能会有所增加。
基于此,我国企业在制定知识产权许可协议时可考虑约定国际仲裁机构来解决纠纷,因为相较于越南的国内司法机构,向国际仲裁机构寻求保护会更高效更公平的解决纷争。
参考:
[1] Pham&Associates, Vietnam IP Law was amended and supplemented for the 3rd time, June 24, 2022, https://pham.com.vn/en/news-and-event/vietnam-ip-law-was-amended-and-supplemented-for-the-3rd-time.html, and Tran Kieu Hoa, Dat Nguyen at Baker McKenzie , Vietnam: New decree details certain provisions under Vietnam's amended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LEXOLOGY website, August 31,2023, https://www.lexology.com/library/detail.aspx?g=ac4ed86e-2fec-4ab7-ad74-41b4b26ac0c2.
[2]ROUSE法律越南公司YenVu:《越南:政府正式颁布<版权法令>》,载ROUSE网站2023年6月28日,
https://rouse.com/insights/news/2023/%E8%B6%8A%E5%8D%97-%E6%94%BF%E5%BA%9C%E6%AD%A3%E5%BC%8F%E9%A2%81%E5%B8%83-%E7%89%88%E6%9D%83%E6%B3%95%E4%BB%A4。
[3]Senior Associate Giang Hoang Bachat Tilleke&Gibbin,New Decree Guides Vietnam’s IP Lawin Relation to Copyright and Related Right, LEXOLOGY website, May 9,2023,https://www.lexology.com/library/detail.aspx?g=01bf6efe-3e25-4932-bbb5-0c5658f829a7,另见王丹翻译:《越南<版权法令>在知识产权法修正案实施后颁布》,载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2023年5月25日,http://ipr.mofcom.gov.cn/article/gjxw/gbhj/dm/yuen/202305/1978651.html。
[4]新华社:《中越签署版权及相关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载中国政府网2023年12月19日,
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12/content_6921064.htm。
[5]Southeast Asia Regional Initiatives for Community Empowerment (SEARICE), Plant Variety ProtectioninPracticein Vietnam: The Pains in the Gains Achieved, APBREBES website, February 2021,https://www.apbrebes.org/node/326.
[6]Partner Manh Hung Tran at BakerMcKenzie,Vietnam:Workshop on consultation of draft amendment of IP Law, January 14, 2021,https://insightplus.bakermckenzie.com/bm/intellectual-property/vietnam-workshop-on-consultation-of-draft-amendment-of-ip-law,另见李艳秋翻译:《越南举行针对该国<知识产权法>修正草案的会议》,载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网,2021年1月19日,
http://ipr.mofcom.gov.cn/article/gjxw/gbhj/dm/yuen/202101/1959031.html。
[7]Hau Nguyen and Hai Dinh at S&O IPR,Copyright Infringements Against Technical and Technological Protections of Copyright Ownersin Vietnam, LEXOLOGY website,April 29 2022,https://www.lexology.com/library/detail.aspx?g=8bc77daf-d480-4013-9925-8676e042b68d.
[8]Pham&Associates,Notable new points on IPR enforcement specified in Decree 65/2023/ND-CP,October04,2023,https://pham.com.vn/en/news-and-event/notable-new-points-on-ipr-enforcement-specified-in-decree-652023ndcp.html#_ftn5.
[9]《越南知识产权维权机制及维权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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