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践中,不起诉决定的申诉之路往往充满挑战,既需要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更需要为当事人权益据理力争的执着与担当。近日,高文天津办公室刘淑娟律师代理的郑某某、陈某某故意伤害申诉案,历经多轮法律程序博弈,最终成功推动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撤销原不起诉决定,指令相关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为被害人讨回公道,彰显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一、案件缘起:讨要工程款遭暴力侵害,轻伤结果却遭不起诉
2022年1月7日,申诉人郑某某、陈某某前往天津市某大厦,向被申诉人张某依法讨要拖欠的工程款。不料,张某不仅未能理性沟通,反而恼羞成怒,对二申诉人实施辱骂并动手殴打。暴力行为直接导致郑某某右膝前交叉韧带断裂伴外侧半月板破裂,经专业司法鉴定构成轻伤一级;陈某某左眼眶内侧壁、底壁骨折,同样被鉴定为轻伤一级。
轻伤一级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的入罪标准,二申诉人在遭受身体伤害与财产损失的双重打击下,满怀期待地等待法律对张某的制裁。然而,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天津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这一结果让郑某某、陈某某难以接受,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人决定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申诉。
二、受托代理:律师介入深挖卷宗,精准施策搭建申诉路径
在维权无门之际,郑某某、陈某某委托刘淑娟律师代理本案申诉事宜。接受委托后,为夯实申诉基础,刘淑娟律师投入大量时间查阅全部卷宗材料,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链完整性、法律适用准确性等多个维度进行细致梳理。在阅卷过程中,重点核查了伤情鉴定意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及相关物证、书证,精准定位原不起诉决定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的关键问题。
针对案件特点,刘律师制定了分层推进的申诉策略:首先,向检察分院提出申诉,提交详尽的书面法律意见书,清晰阐述原不起诉决定的不当之处,同时附上梳理后的关键证据清单及法律依据;其次,主动申请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结合卷宗证据,就案件核心争议点进行充分论证,直观呈现案件的刑事违法性与社会危害性。尽管检察分检最终作出维持原不起诉决定的回复,但刘律师并未气馁,而是迅速调整思路,向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更高层级的申诉。
三、据理力争:多维度沟通博弈,坚守正义终获突破
在向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申诉的过程中,刘律师展现了极强的专业韧性与沟通能力。为全面、深入地向检察机关传递申诉理由,刘律师多次提交补充书面意见,针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规则、刑法条文适用等核心问题进行层层剖析,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申诉规定及故意伤害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强化申诉主张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同时,刘律师通过电话沟通、当面汇报等多种方式,持续与市检承办检察官保持有效对接,耐心阐释案件争议焦点,主动回应检察机关的疑问,积极提供补充论证材料。在多轮沟通中,刘律师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充分表达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又尊重检察机关的办案程序,其专业、严谨的执业态度获得了承办检察官的认可。
经过不懈努力,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最终采纳了刘律师的申诉意见,作出撤销原不起诉决定的决定,并指令相关检察机关对张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提起公诉。至此,这起历经两次不起诉、多轮申诉的案件终于迎来关键转折,施暴者即将面临法律的审判,二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力维护。
四、案件启示:专业律师护航,让正义不缺席
本案的成功申诉,不仅为被害人讨回了公道,更彰显了法律的尊严与力量,也印证了专业律师在刑事申诉程序中的重要作用。在复杂的法律程序中,当事人往往面临证据梳理难、法律适用迷、程序推进缓等诸多问题,而专业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执着的维权精神,能够为当事人搭建起通往正义的桥梁。
刘淑娟律师在本案中始终坚守“以当事人权益为核心”的执业理念,从案件细节入手,精准施策、据理力争,历经多轮程序博弈最终推动案件实现根本性转折,既体现了对法律职业的敬畏与担当,也展现了高超的专业素养与办案能力。
未来,刘淑娟律师及团队将继续秉持专业、严谨、负责的执业态度,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用法律武器守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正义永不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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